-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政府信息>>通知通告
《二道江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道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2日
二道江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的表率作用,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权威、高效、责任、廉洁政府,按照二道江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区政府常务会议组成人员(区长、副区长,下同)要高度重视法律学习,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观念,增强法律素养和专业素质。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第三条 区政府常务会议组成人员学习法律,应坚持学以致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原则,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以个人自学为主的原则。学习可采取书面学习、专家授课、交流研讨等方式进行。
第四条 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中学法,一般每季度安排1次。
第五条 参加学法人员为政府常务会议组成人员和固定列席人员。可结合学习专题内容,安排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第六条 除专题学法外,凡区政府常务会议议题涉及法律问题的,研究议题前均由相关部门说明议题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第七条 区政府常务会议学习法律的重点内容:
(一)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理论;
(二)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
(三)与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和规章;
(四)廉政、保密、防止职务犯罪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五)国家、省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六)与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重要事项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第八条 区政府法制办负责每年年初拟订年度学法计划,报区政府领导审定后实施。
第九条 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通用法律由区政府法制办提供学习资料;专业法律一般由相关法律法规的主要执行机关负责提供学习资料。
第十条 各乡(镇)街、经济开发区和区政府各部门可参照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制定本级本部门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学法活动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考核内容。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